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优秀教育工作者、
青年教师成长飞翔奖、岗位之星评选方案【2017修订版】(2017年6月21校务委员会讨论稿)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雁”奖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推进我校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师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的优秀教师队伍,发挥优秀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雁”奖》评选方案。
二、评审机构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评审委员会(行政、校务委员会、工会、普通教师代表组成)
三、评选项目
1. 年度鸿雁奖(35周岁(含)以上教师)
2. 年度领头雁奖(班主任)
3. 年度雏雁奖(35周岁以下教师)
4. 年度勤雁奖(后勤人员)
5. 年度金雁奖(最高综合荣誉奖项)
6. 年度群雁奖(教研组)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选拔的方式,择优入选。
五、评选程序
1.公布条件。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布各“雁”奖评选条件。
2.宣传发动。成立评审委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真正把群众公认、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班主任和教研组等推荐上来。
3.民主推荐。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教师(或班组)自荐、教研组、年级组和分管部门推荐等形式,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下让师生公认的、真正优秀的教师、班主任、教研组等参与推荐评选。
4.考核评选。由教师发展处、学生发展处、课程教学处、后勤保障处结合部门考核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上报,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考核。
5.名单公示。确定名单,校内公示。
6.总结表彰。每学年(期)末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五、奖励方式
1.每学年学校对“年度金雁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杯,每人奖励2000元,校内宣传报道“年度金雁奖”先进事迹。
2.每学年学校对“年度领头雁、鸿雁奖、雏雁奖、勤雁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校内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
3.每学年学校对“年度群雁奖”颁发获奖证书,年度优秀教研组每人100元,备课组长每人150元,教研组长200元。
4.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和教研组长享有以下优先权:在各类评优晋级工作中,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项目的评选;优先享受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等权利。
六、几点说明
1、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严重过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重损害教师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④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评选人数原则上:金雁奖不超过2名、鸿雁奖不超过5名、领头雁奖不超过8名、雏雁奖不超过3名、勤雁奖1名、群雁奖不超过2名。
3、评审委员会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4、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2017年6月
附:评选条件
鸿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35周岁(含)以上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集团工作满三年以上,工作量饱满,至少担任过本学科的一轮循环教学或累计三年或三年以上担任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为人师表,潜心教学,深受学生的欢迎。
3.积极参加团队研修和市教研室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科研活动。
4.注重学科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学校“自然分材”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具有示范性;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在作业、考试等方面能减轻学生的负担,减负增效效果良好,教学质量优秀或有明显提高;学生满意度测评高,学校和社会口碑好。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成果;本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有影响力的论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2)积极投身课堂转型研究和微视频拍摄,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公开课、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或在本学科教师基本功或评优课评比中获得市区一等奖(或大市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拍摄市级以上精品课;或评为市五级梯队教师。
(3)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彰显我校办学特色,能自主编写校本课程教材且质量较高,在校本课程的各项评比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评比活动,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有一定的影响力。
(5)在学校当年的发展中贡献突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方面中有突出业绩,得到师生认可,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
领头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近五年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师德修养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2)有全局观念、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班主任培训。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
2、工作能力
(1)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知识,正确执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
(2)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学生集体荣誉感强。
(3)沟通协调能力良好,师生关系和谐,能处理好学生、任课教师、家长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能建立各种有效的家校联系方式,学生满意度不低于90%。
(4)班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班团干部作用。
(5)深入了解学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后进学生和特殊学生转化效果明显,有典型的教育实例。
(6)班级工作布置有前瞻性,对突发事件有较好的应变能力。经常召开班情分析会,任课老师评价高。所带班级每学年获得文明流动红旗90%以上。
3、工作实绩
(1)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能较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所带班级在学校各项检查和活动中位于同年级前列。
(2)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浓,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班级成绩名列前茅或有明显进步。
(3)班级无流生,学额巩固率100%。
(4)每学年能撰写至少一篇德育案例或德育论文,或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作主题发言或经验介绍。
(5)每学年所带班级至少一次获校级优秀集体荣誉称号(校文明班级或校优秀团支部等)。或中途接任的班级有明显进步,班主任工作得到家长、学生、任课教师的好评。
加权条件:1.热心指导年轻班主任开展工作,在同年级班主任队伍中有引领示范作用。
2.积极参加各项德育研究活动,在市德育论文、德育活动评比中获奖。
雏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青年教师成长飞翔奖”评选条件)
(35周岁以下教师)
一、评选范围:
工作三年以上、35周岁以下、现任满工作量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工作表现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政治素质好。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工作中勇挑重担,奉献意识强,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和安排。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好。
3.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深受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学生满意度测评90%以上。
4.积极参加校、市级义务导学等活动。
(二)教育教学工作
1.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每学年完成继续教育72学时,每学期听课达18节。
2.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教学认真,教育理念新,敢于创新,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教学成绩较突出。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级竞赛或艺体比赛在同类学校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数字校园项目活动,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微视频作品获市区二等奖以上奖励。
4.每学年承担校或市级以上公开课一节,并获得好评。近三年中有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获市区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3年(含)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所带班级或个人受到过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
(三)教育科研工作
1.积极课题研究,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或市级课题,有本学年度的阶段研究成果或相关论文。
2.积极撰写教学反思,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勤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岗位之星”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行政后勤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服从学校安排,有大局意识,得到校分管部门认可。
2.必要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执行常规好,服务意识强,连续两学期工作满意度测评达95%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部门表扬、表彰。
(3)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能优秀,获局属技能比赛二等以上奖励。
(4)节约意识强,在学校节能减排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创新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本岗位工作,受到学校一致认可。
备注:行政后勤服务同时兼课的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金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获得本年度鸿雁奖和领头雁奖者
二、评选方法
对获本年度鸿雁奖和领头雁奖人员进行全校教职员工投票,获票数第一且投票率达到80%。
群雁奖
(原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年度优秀教研组评选条件)
1.师德建设:遵守师德规范,工作尽心尽职,无违规现象。认真备课、上课,及时批改作业,无过重课业负担,无家长或学生投诉(经核实为事实的)。
2.常规管理:认真制定教研组、备课组计划,认真完成总结,计划、总结按时上传。能按照计划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各种研讨活动有记录,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有分工、有实效。组员听课达到学校每学期规定节数。教研组长每月能根据要求认真检查组内教师的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至少一次,并恰当评价。认真参加市义务导学活动,取得成绩。
3.开课情况:积极参加集团内研讨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1节校级公开课(5年内退休的教师除外),积极开设市级或校际公开课,课后能认真评课。
4.教科研奖:积极投身课改,认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有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叙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竞赛中获奖。
5.竞赛获奖、教学成绩显著:老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在各类教学评优、竞赛中能获得好成绩;或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研究性学习活动,所辅导的学生在有关学科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或在中(会)考中取得显著成绩。
6.资源库建设:根据组内情况认真编写校本资料,如学案、课件、作业集等,能形成完整的资料集。
7.开设校本课程:积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并有相应成果。
8.完成课程教学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任务:教研组长能协助课程教学处和其他部门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9.开展学科活动:根据学科特点,在全校或年级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科活动。
加权条件:
1.组内有教师在当年度获得市级基本功或评优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被评为市级五级梯队教师,优先考虑。
2.组内教师担任学校班主任工作人数占教研组总人数的比例较高者,优先考虑。